【公告】青海海西州弘柳225MW900MWh儲能電站工程土建項目物資(商品混凝土) 采購項目
(招標編號:[2023] Q SWZ CG-090)
項目所在地區:青海省
一、招標條件
本青海海西州弘柳225MW900MWh儲能電站工程土建項目物資(商品混凝土) 采購項目己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其他資金0,招標人為青海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本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其它方式。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見公告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青海海西州弘柳225MW900MWh儲能電站工程土建項目物資(商品混凝土)采購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青海海西州弘柳225MW900MWh儲能電站工程土建項目物資(商品混凝土) 采購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見附件;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9月04日00時00分到2023年09月07日18時30分獲取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09月12日09時00分
六、開標時間
開標時間:2023年09月12日09時00分
青海海西州弘柳225MW900MWh儲能電站工程土建項目物資(商品混凝土)采購項目采購公告
采購編號:[2023] Q SWZ CG-090
1.采購條件
本項目采購人為青海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項目單位”),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有資金。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競爭性談判采購。
2.采購范圍
詳見“附件1:采購需求一覽表”。
3.應答人資格要求
3.1應答人須滿足如下通用資格要求:
(1)本次采購要求應答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須具備相應項目的實施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項目等承擔采購項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應答;
(3)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規定的有效許可證。取得采購文件要求的有效認證證書。
(4)根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的規定,應答人存在導致其被暫停成交資格或取消成交資格的不良行為,且在處理有效期內的,不得參加相應項目的應答。
(5)應答人不得選配國家電網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和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的通報/公告》(此名稱應與各單位在
ECP平臺中發布的不良行為處理公告名稱保提供一致) 中正在接受暫停中標資格、取消中標資格的制造商或外購外協供應商或代理(集成服務)原廠商的相應處理范圍內的產品。
(6)根據z高人民法院、國家發改委等9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的規定,應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7)根據《關于對電力行業嚴重違法失信市場主體及其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發改運行[2017]946號)要求,應答人不得被納入電力行業市場主體嚴重違法失信“黑名單”。
(8)應答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列入經營異常名lu信息的。
(9)本單位、本單位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如采購文件要求委任項目負責人)在首次應答截止日前三年內不得存在行賄犯罪記錄。應答人需按照z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全面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的通知》(高檢會[2015]3號)的要求自行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近三年內應答人單位全稱+貪污賄賂罪、應答人單位全稱+應答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貪污賄賂罪、應答人單位全稱+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如采購文件要求委任項目負責人)+貪污賄賂罪的查詢截圖)。
3.2應答人須滿足如下專用資格要求:
詳見“附件1:采購需求一覽表”。
3.3除專用資格要求中明確接受聯合體應答的項目外,不接受聯合體應答。
3.4如接受聯合體應答的,應答人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1)聯合體各方應按照采購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包中應答
3.5本次采購不接受代理應答(個別項目有特殊說明的除外)。
3.6各應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購的部分或全部標包應答。
4.采購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應答者,請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7日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采購文件
5.首次應答截止時間:2023年9月12日上午9:00(北京時間)。
注:請電話或郵件的方式向聯系人獲取《投標管理平臺備案登記表》,辦理投標報名事宜。
聯系人:劉建軍
電話:15201356317
郵箱:zb88118@126.com
(招標編號:[2023] Q SWZ CG-090)
項目所在地區:青海省
一、招標條件
本青海海西州弘柳225MW900MWh儲能電站工程土建項目物資(商品混凝土) 采購項目己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其他資金0,招標人為青海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本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其它方式。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見公告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青海海西州弘柳225MW900MWh儲能電站工程土建項目物資(商品混凝土)采購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青海海西州弘柳225MW900MWh儲能電站工程土建項目物資(商品混凝土) 采購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見附件;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9月04日00時00分到2023年09月07日18時30分獲取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09月12日09時00分
六、開標時間
開標時間:2023年09月12日09時00分
青海海西州弘柳225MW900MWh儲能電站工程土建項目物資(商品混凝土)采購項目采購公告
采購編號:[2023] Q SWZ CG-090
1.采購條件
本項目采購人為青海送變電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項目單位”),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有資金。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競爭性談判采購。
2.采購范圍
詳見“附件1:采購需求一覽表”。
3.應答人資格要求
3.1應答人須滿足如下通用資格要求:
(1)本次采購要求應答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須具備相應項目的實施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項目等承擔采購項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應答;
(3)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規定的有效許可證。取得采購文件要求的有效認證證書。
(4)根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的規定,應答人存在導致其被暫停成交資格或取消成交資格的不良行為,且在處理有效期內的,不得參加相應項目的應答。
(5)應答人不得選配國家電網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和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的通報/公告》(此名稱應與各單位在
ECP平臺中發布的不良行為處理公告名稱保提供一致) 中正在接受暫停中標資格、取消中標資格的制造商或外購外協供應商或代理(集成服務)原廠商的相應處理范圍內的產品。
(6)根據z高人民法院、國家發改委等9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的規定,應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7)根據《關于對電力行業嚴重違法失信市場主體及其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發改運行[2017]946號)要求,應答人不得被納入電力行業市場主體嚴重違法失信“黑名單”。
(8)應答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列入經營異常名lu信息的。
(9)本單位、本單位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如采購文件要求委任項目負責人)在首次應答截止日前三年內不得存在行賄犯罪記錄。應答人需按照z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全面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的通知》(高檢會[2015]3號)的要求自行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近三年內應答人單位全稱+貪污賄賂罪、應答人單位全稱+應答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貪污賄賂罪、應答人單位全稱+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如采購文件要求委任項目負責人)+貪污賄賂罪的查詢截圖)。
3.2應答人須滿足如下專用資格要求:
詳見“附件1:采購需求一覽表”。
3.3除專用資格要求中明確接受聯合體應答的項目外,不接受聯合體應答。
3.4如接受聯合體應答的,應答人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1)聯合體各方應按照采購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包中應答
3.5本次采購不接受代理應答(個別項目有特殊說明的除外)。
3.6各應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購的部分或全部標包應答。
4.采購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應答者,請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7日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采購文件
5.首次應答截止時間:2023年9月12日上午9:00(北京時間)。
注:請電話或郵件的方式向聯系人獲取《投標管理平臺備案登記表》,辦理投標報名事宜。
聯系人:劉建軍
電話:15201356317
郵箱:zb88118@126.com